东莞昌意制衣厂于2010年7月11日与东莞市茶山镇下周塘工业大厦房管处正式签订厂房租凭合同,代表着昌意制衣厂规模又向前迈进了一步;具体租凭合同条款如下:
甲方:东莞市茶山镇下周塘工业大厦房管处
乙方:东莞市昌意制衣有限公司
甲方提供房屋一间给乙方承包,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:
一:乙方承包甲方在茶山镇下周塘大道工业大厦三楼,厂房面积1500平方,如需要改房屋的建筑布局,要征求甲方同意。由乙方负责改修及费用,每月租金人民币10000元(大写壹万元整),每月租金在本月15日前缴付。电费。水费按照电管站交费时间交付,不得拖欠。并在签合同之日前预交20000元(大写贰万元整)保证金,租期满后退还乙方。
二:乙方承包后,要合法经营,自办证照,自觉执行工商,消防,环保,治安等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各种费用,如因手续不全或者其他原因违法的,被有关部门处理罚款及发生一切事故,乙方全部承担,甲方拒不负责,租金照付。
三:乙方在承包过程中,要爱护甲方的财物和做好卫生管理,防火和治安工作。不能损坏甲方任何财物,如有损坏,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。乙方如有拖欠房租,水电费,中途退租及其他费用违约的,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租用,保证金不予退还,结算水电费用才能搬走。本合约到期如不再续约,乙方投放房内的不动产设施(如电器,水管及新装修等)无偿归甲方所有。
四:合约租期为五年,有2010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止。
五:本合约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签名后即时生效。希望共同遵守执行,合作愉快。
甲方代表签名: 乙方代表签名:
签字日期:2010年7月11日星期日